官名。清置,亲王府、郡王府各二人,秩从七品。掌会计王府库藏。
官名。即“祠祭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见“行营都部署”。
官名。东汉置,秩六百石,为公主属官,主管公主府藏之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夏采置,但权限更大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夏采司长官,掌帝王丧葬事务。下设小夏采上士以佐其职,领守陵上士、守墓中士、职表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所属掌管仓场盐课的机构,设大使一人以掌其事。
官名。唐初有甲铠署,贞观六年(公元632年)改为甲坊署。设令一人,正八品下;丞一人,正九品下。掌出纳甲胄 、綅绳、筋角、杂作及工匠。所属有监作二人,府二人,史五人,典事二人。宋不置,金亦于军器监置甲坊
金制,官员犯公私罪及赃污者,称为犯选格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八年(1281),隶詹事院。成宗元贞元年(1295),併领皇后位下木局。后改隶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。设大使、副使、直长各 一员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九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