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由农政院改置,掌农桑、水利等务。秩从三品。置达鲁花赤、务农使各一员,同知二员。当年,改为司农寺。
官名。本来是掌管文书的小官吏,南朝宋齐时期,为监视出任方镇的宗室诸王和各州刺史,常由皇帝派亲信担任此官,名为掌管文书的典签,实操州镇全权,故有“签帅”之称。梁以后渐废。唐朝诸王府也设典签,但只掌管文书
“行台尚书右丞”的省称。
参见“右詹事”。
武官名。清置,属前锋营,掌分辖营众,见“前锋营”。
官名。参见“左副都御史”。官名。明始置,与左副都御史同为都察院的佐官,秩正三品。清沿置,无固定员额,不预都察院事,仅作为巡抚的兼衔,在其辖境内于行政权之外可兼行监察权,以表明其地位之特殊。参见“都察院
即“巴克什”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之最高首领。乾隆十九年(1754),封吐鲁番伯克为札萨克公,综理回务。后获罪,改封额敏和卓。不久又晋为郡王。其下设协理图撤拉克齐二人,佐理政务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在右神策军大将军下。
官名。西域危须等国置,员一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官名,汉代西域龟兹国、车师后国等置此官,负责防御抵抗匈奴等胡人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车师后国》:“击胡侯、左右将、左右都尉、道民君、译长各一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