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工部尚书

工部尚书

官名。隋朝始置,为尚书省工部长官,员一人,正三品,掌百工、屯田、山泽之政令。唐朝沿置。中叶后渐成虚衔,部务由侍郎主持。又因工部居六部之末,故诸部尚书多由此起迁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司平太常伯,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。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再改冬官尚书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旧。宋承唐制,因城池土木工程式皆隶三司修造案,尚书无所掌,为三品寄禄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后, 始实掌本部事, 从二品。 掌百工水土之政令,稽其功绪施以赏罚。南宋初,尚书与侍郎仅置其一,孝宗隆兴 (1163—1164) 时各置一人。辽南面官亦置。金熙宗天眷三年。(1140) 置,正三品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 (1291)定制三人,正三品。明初沿置,员一人。洪武六年 (1373) 增一人。十三年罢中书省,升部秩,改正二品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升正一品,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宣德 (1426—1435)中,以尚书或侍郎一人提督易州山厂。嘉靖 (1522—1566) 中革,改设主事管理,又以工程浩繁,增置尚书一人,专督大工。永乐 (1403—1424) 迁都前曾置行在六部,设尚书。迁都后官署北移,不称行在,原南京官署加南京二字,亦置尚书一人,秩同北京。仁宗即位,复称行在,除南京字。正统六年 (1441) 复永乐迁都后制。清朝顺治元年 (1644) 改原工部承政为尚书,综理部务。满、汉各一人。初满员正一品,汉官正二品。十六年改均正二品。康熙六年 (1677)复旧品秩,九年仍改定正二品。雍正八年 (1730) 均升从一品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革工部,遂废。


官名。隋始设工部尚书,掌管工程建筑,为工部长官。汉朝的水土工程虽也归司空掌管,但司空并非掌管工程的专官,而是与太尉、大司马、丞相共同执政的官员;尚书中也无专管工程的;所有的工程,实际职务都在将作寺与都水台。隋以后,历代都设工部尚书。唐宋以后,工部为六部中最末一部,郎官的升迁总是从工部开始,工部尚书是尚书中资历最浅的,明朝还有时以总工头为工部尚书,添设在正员以外。后代也称工部尚书为大司空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尚书省六曹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工部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·工部尚书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守津吏

    官名,也简称“津吏”,汉置,掌守江河渡口。《后汉书·方术列传·段翳》:“尝告守津吏曰:某日当有诸生二人,荷担问翳舍处者,幸为告之。”

  • 火师

    官名。①官号。《左传·哀公九年》“炎帝为火师。”杜预注: “神农有火瑞,以火名官。”②官名。周朝置。掌火。《国语·周语中》: “火师监燎。”韦昭注: “火师,司火。”官名。古代掌管火事的官。《国语·周

  • 官告院

    官署名。五代后唐吏部置,掌官员告身文书所需绫纸、 ��轴、 朱胶等。 宋初属尚书省, 分设兵、吏、司封、司勋四司告身案,掌文武官、将校告身及封赠告身。置提举一人,以知制诰充

  • 制勘案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刑部置,掌根究推勘诸路公事。

  • 都水丞

    官名。秦、汉为都水长副贰,西汉太常、治粟内史、水衡都尉、主爵都尉等署皆置。隋初为都水台次官,员二人,正八品上。文帝仁寿元年(601)改台为监,历代沿置,故亦称“都水监丞”。炀帝大业五年(609) 以后

  • 纸工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北周置纸工中士,正二命;纸工下士,正一命。掌造纸之事。属冬官府司卉下大夫。

  • 太子直阁

    官名。北齐置,掌东宫禁卫,属太子左、右卫坊,从五品。隋初亦置,属太子左、右卫,员四人,从五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废。

  • 牙将

    官名。为低级武职,偏裨之将。《新五代史·康怀英传》:“事朱瑾为牙将。”

  • 州军府长兼行参军

    官名。为州军府不署曹参军名号之一。南齐时州军府有长兼行参军,为不署曹的散员参军。北魏亦置,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北齐沿置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其品秩略低于行参军,上州正九品上,中州从九品上,下州不详。

  • 黄沙治书侍御史

    官名。晋设此官。《晋书·职官志·治书侍御史》:“泰始四年,又置黄沙狱治书侍御史一人,秩与中丞同,掌诏狱及廷尉不当者皆治之。后并河南,遂省黄沙治书侍御史。官名,晋太始四年(公元268年)置,员额一人,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