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视皇城御史
官名。明代监察御史中有专司巡视皇城的,称巡视皇城御史,掌察纠不法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都察院·十三道监察御史》。
官名。明代监察御史中有专司巡视皇城的,称巡视皇城御史,掌察纠不法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都察院·十三道监察御史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颁发官禄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司禄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徒四十人。”郑玄注: “主班禄。”贾公彦疏:“班禄者,用粟与之。司禄职次仓人,明是班多
见“大天源延圣寺总管府”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,主监察群臣,弹劾非法。员一人,直属于皇帝,权势甚重。下设弹曲二十人。官名,三国吴置,掌监察群臣,弹劾违法者,直属于皇帝,权势极重。
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接待宾客。《周礼·秋官·小行人》:“小行人,掌邦国宾客之礼籍,以待四方之使者。”参看“大行人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推广教育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各府、厅、州、县均有。置视学一人,兼充学务总董,遵照奏定学堂章程,劝办小学,以逐渐推广普及教育。宣统二年(1910),改为府、厅、州、县长官
皇帝的命令文告,同诏书。因诏书写于板上,故名。《后汉书·窦武传》: “(曹节) 召尚书官属,胁以白刃,使作诏板,拜王甫为黄门令。”诏旨的别称,也就是皇帝的圣旨、命令。《后汉书·窦武传》:“召尚书官属,
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(公元1935年)十一月公布的《警察官任用条例》的规定,委任警察官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始能任用:一、经普通考试警察行政人员考试及格者;二、在国内或认可的国外警官学校毕业者;三
官名。北魏置,镇的副长官,佐镇将掌镇务。重要之镇置都副将,职掌同,而品秩在其上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其品秩。官名。北魏置,《历代职官简释》:“北魏沿北边置六镇,其
官名。即太子右卫率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,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 复名右卫率。
阉人和寺人的合称,也指宦官。《后汉书·党锢传序》:“逮桓、灵之间,主荒政缪,国命委于阉寺。”《魏书·刘思逸传》:“思逸身虽在阉寺,而性颇豪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