屯田打捕提举司
官署名。元设淮安州、高邮、招泗、安东海州、扬州通泰屯田打捕提举司五所,安丰庐州等处、镇巢等处打捕提举司二所以及塔山、徐邳沂州等处山场屯田提举司两所,均属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,秩均为从五品。每司设提举一人为主官,以达鲁花赤一人监临之;下设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人,吏目二人。
官署名。元设淮安州、高邮、招泗、安东海州、扬州通泰屯田打捕提举司五所,安丰庐州等处、镇巢等处打捕提举司二所以及塔山、徐邳沂州等处山场屯田提举司两所,均属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,秩均为从五品。每司设提举一人为主官,以达鲁花赤一人监临之;下设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人,吏目二人。
官署名。明建文 (1399—1402) 中于各郡王府置,设官一人,掌陈礼仪之事。永乐 (1403—1424) 初罢。
官名。《唐六典》说:“典签掌传教令事。”北周于大丞相府设置典签,任此职者,见《周书·萧世怡传》:子子宝,“隋文帝辅政,引为丞相府典签。”
官场用语。旧时官衙以卯刻鸣鼓召集僚属,故谓赴官所伺候上官为听鼓。后又用来称候补官缺者。
官名。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设置,由临时大总统聘请,以承应临时大总统在法律方面的咨询。
官名。东汉末曹操丞相府置,法曹属吏。卢毓曾任此职。见《三国志·卢毓传》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为丞相府属吏,掌议论罪法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卢毓传》:“文帝为五官将,召毓署门下贼曹……太祖曰:‘毓执之是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,主持考试事务。
即“旗鼓佐领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二十五年置,掌征收货物税及印花税。属财政部税务署,设局长一人,总理局务。
春秋时期指官吏贪赃枉法。《左传·桓公二年》: “国家之败,由官邪也。”
官署名。南朝梁置,东宫诸局之一,设中守舍人等流外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