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最高法院的长官。见“最高法院”。
官名。清朝神机营所辖二十五营之长官,额设二十四人。掌管分辖营众训练之事。
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期间规定,公务员因考绩应晋级,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改为给予奖状:一、试署人员为实授已予晋级至考绩时未满一年者;二、升任职务已予晋级,至考绩时未满一年者;三、在考绩举行
官名。清末海军长官。宣统元年(1909)设。一人,正二品,海军副都统加海军正都统衔充。职督率巡洋、长江二舰队。
吏名。从事笔译,设于州以上官署。辽道宗大康九年(1083),定译史迁叙等级。金制,役满一百二十个月,即可出职。元制,役满九十个月无过错,可出职。蒙古人译史出职,较色目人、汉人高一等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二年(1103)置,为殿中省六尚局之一,掌供奉御用酒醴之事。设典御二人,奉御四人,监门二人,酒人十五人,酒工五十人,掌库二人,库典五人,局史三人,书吏二人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)
清朝山西、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编户头目。乾隆八年(1743)设,每堡四名,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。专司查报拖欠地租、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之事。(1)元代蒙古军与探马赤军征调之法是:家有男子,年十五
官署名。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,即陆海军总参谋部。宣统三年 (1911) 改军谘处设。其职掌为上承诏命赞襄军谋,凡经武要略之政皆汇焉。置军谘大臣二人,掌府事。辖总务、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、第五等六厅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带羽林军士,负责宫廷侍卫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柴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