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宰执

宰执

宰相与执政合称。北宋前期,宰执包括宰相、参知政事和枢密院长官、副长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以左右仆射兼门下、中书侍郎为宰相,尚书左右丞与枢密院长官、副长官为执政。元朝包括中书省右、左丞相,平章政事,右、左丞及参加政事。


宰相的别称。因宰相执一国政柄,故称宰执。唐代以中书令、侍中任宰相,加“同中书门下三品”、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等也为宰相,皆称“宰执”。《旧唐书·许敬宗传论》:“马周、刘洎,起羁旅徒步,六七年间,皆登宰执。”宋代的同平章事、平章军国重事、使相、参知政事等,皆称宰执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一·宰执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郡督邮

    官名,汉置,为郡太守的佐吏,掌监督诸县,因其分为五部,故又称五部督邮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后为郡督邮,送囚至司命府,囚有重罪,援哀而纵之,遂亡命北地。”《后汉书·钟离意传》:

  • 镇城都将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为地方上负责军事事务的武职。北魏末高欢为晋州刺史时,曾任潘乐为之。参见“都将”。

  • 太子右卫司马

    官名。北齐太子右卫坊属官,从七品上。

  • 押运同知、通判

    清代司押运漕粮的地方佐贰官。押运漕粮本为督粮道之职,因督粮道在各任所董理运务无暇兼顾而委之于地方佐贰官。押运同知、通判掌督押粮船,管束运军,查禁沿途迟延、侵盗及搀和诸弊。清制共设押运同知、通判十六人,

  • 官名。周朝置。① 驾车马之官。同“驭”。《诗经·小雅·车攻》:“徒御不惊”。郑玄笺:“徒,御马也。”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凡执技以事上者,祝、史、射、御、医、卜及百工。”②武官又称“御戎”。《左传·成公十

  • 四镇

    镇东、镇西、镇南、镇北将军的合称。位在四征将军之下,统兵职掌与之略同。诸路征、镇一般不并置。详见各条。

  • 长子

    爵名。清朝宗室封爵之一,列郡王之下,多罗贝勒之上。郡王嫡子奉特旨得受此封,成为郡王爵位的指定继承人。封号名。清代嫡子受封者有二等,一称“世子”,一称“长子”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宗人府》。

  • 学行考查

    宋代考试的方式之一。宋制,太学的考试分为两个方面,一是学行考查,一是学业成绩的考试。宋时重视对太学学生进行学行考查。学生初入太学,即由斋长逐日登记其操行及学业。每季末送学谕考查一次;学谕考查后,过十天

  • 参议院决算股审查委员会

   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二十七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一人。掌审查决算事项。

  • 戎曹属

    官名。见“公府戎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