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掌管民政。《宋书·州郡志一》:“自夷狄乱华,司、冀、雍、涼、青、并、兗、豫、幽、平诸州一时沦没,遗民南渡,并侨置牧司,非旧土也。”
官名。明清工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,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 (1403—1424)中改为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 (1661) 定设左、右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光禄寺官属移往北京,原在南京的光禄寺官署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光禄寺。设卿一人,少卿一人,典簿一人,大官、珍羞、良酝、掌醢四署,各署正一人,署丞一人,品
官名。北魏末及东、西魏置。统领主帅左右的侍卫军士,东魏中外府、西魏大丞相府皆设。《北齐书·綦连猛传》:“(元象)二年(539),除平东将军、中散大夫。其年,又转中外府帐内都督。”官名。北魏置,为州军府
官署名。明朝南北两京均设,隶户部及南京户部,各副使一人,未入流,掌粮草储出诸事。
官名。明朝各卫指挥使司所属经历司设,一人,从七品,为各卫首领官,掌出纳文移等事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一说即“田畯”。掌农田耕作。《礼记·郊特牲》: “飨农”郑玄注: “农,田畯也。”田官。《礼记·郊特牲》:“飨农及邮表畷禽兽。”注:“农,田畯也。”畯,田官。
长官所亲近信任的下属官员。《汉书·严延年传》:“尤巧为狱文,善史书,所欲诛杀,奏成于手,中主簿亲近史不得闻之。奏可论死,奄忽如神。”
见“都史”。
官署名。见“邮传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