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宣诏书

宣诏书
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

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掌收发文书。分设于朝中与军中,朝中的为天朝典官,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,军中的为各军典官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司封郎官

    司封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
  • 部注

    官制用语。宋朝授予官员差遣的一种方式。即吏部四选按照窠阙,注授官员差遣。是官员获得差遣的主要途径。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方式之一。由吏部四选按照窠阙拟注六品以下文武官员。是官员获得差遣的主要途径。

  • 祠祭署署令

    官名。明洪武十年(1377)于各祠祭署置,一人,正七品,以宦官充任,二十四年改置奉祀,以流官充任,隶太常司(后改太常寺)。参见“祠祭署”。

  • 供曹御史

    官名。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,其在供曹者称供曹御史,掌斋祠。

  • 宁沙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,拟镇兵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镇兵将军。

  • 运粮万户府

    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年置,掌每岁从海道运粮供给大都(今北京)。其官有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一员,并正三品,副万户四员,从三品。还有经历、知事、照磨、镇抚等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七·海道运粮万户府》。

  • 兼理

    官制术语。指兼管某项事务。

  • 西域都护长史

    官名,即西域长史,详“西域长史”条。

  • 守阙教练使

    见“使院牙职”。

  • 任官的财产限制

    秦汉时官吏任用限制之一。秦汉时出任官吏须具有一定的财产,如韩信在秦时为布衣,因家贫无行,不得推择为吏。汉沿秦制,景帝后元二年(公元前147年)以前,须訾算十以上乃得为官,后元二年始减为四算。入吏亦须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