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判庭
官署名。为审理诉讼案件的机关。清朝末年在京城设大理院,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,并在各省县设高等、地方、初级各审判庭。民国因之,国民政府改为法院。
官署名。为审理诉讼案件的机关。清朝末年在京城设大理院,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,并在各省县设高等、地方、初级各审判庭。民国因之,国民政府改为法院。
官名。 战国齐、 燕等国置。 掌量器制作。 参见曹锦炎《释战国陶文中的‘’》 (《考古》一九八四年第一期)
国民政府的辅助机关。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后设置,以文官长一人为主官,秉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,指挥监督所属机关,掌理关于公布法律、命令及府内一切文书、机要、印铸事宜,其下设文书、印铸两局及人事室,各局设局长
汉朝将军名号。《后汉书·王霸传》有破奸将军侯进。杂号将军名,东汉置,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刘玄刘盆子列传》:“光武乃遣破奸将军侯进等屯新安。”
官名。东汉、三国、南朝宋、齐及十六国前燕等均置,为县(道)郡国派赴上级机关或京师呈递计簿的属吏。亦称上计掾史。官名,汉置,也简称计掾,掌从主计吏到京师汇报。详“上计吏”条。
杂号将军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守城门。《汉书·翟方进传》:“莽闻之,大惧,乃拜其党亲轻车将军成武侯孙建为奋武将军……城门校尉赵恢为城门将军,皆勒兵自备。”
二官均为考工令之佐官,助令行施职事。详“考工令”条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冯相氏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中大夫属官,掌观测历法时辰与天位的对应,来考察历法的精粗,下设冯相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①《周礼》称朝廷举行朝觐会同等大典礼仪担任相礼之人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 “朝觐会同,则为上相。大丧亦如之。”郑玄注: “相,诏王礼也。出接宾曰摈,入诏礼曰相。” ② 汉朝以后对宰相的尊称。宋朝宰
参见“邮传部左丞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明帝置,太和(227—233)中定其位在夫人之下,视相国。西晋武帝置为九嫔之首,位视九卿。南朝宋明帝泰始元年(465)省,齐复置,武帝永明元年(483)升其品为位比三司。隋炀帝置为三夫人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