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害真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 “杀人者为契害真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 “杀人者为契害真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汉始置,属丞相府,东汉改属太尉府。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,辞曹主辞讼事。
官名。唐置,为盐院主官,掌卖盐。见《旧唐诗·食货志上》。
官名,为少府属官,职似符节令史,掌符著事。著:书也。蔡质《汉仪》说:“少府符著出见都官从事,持板。都官从事入少府见符著,持板。”
文书名。清朝敕书之一种。
官名。清代设此武官,为河道总督下属官员,与都司、千总、把总等掌河工调遣及守汛防险等事。见《历代职官表·河道各官》、《历代职官简释·河营参将》。参看“河道总督”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隶宣徽院,掌收管无主认领的流散人口、牲畜与财物。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,立阑遗所,秩正九品。二十五年,改为监,正四品。二十八年,升正三品,后又降为正四品。置太监一员,少监二员,监丞二员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不定,分隶于各处办事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辽军名。怨军八营之一,因其兵士皆募自岩州,因以为名。参见“怨军八营都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西晋置,郡府属官,掌文书记录,位在主记室下。官名,汉置,为主记室的省称,也简称记室。汉朝郡府置主记室史,县府置记室史,掌文书表报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主记室史,主录记书,催期 会,无令史。”晋
杂号将军名,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宗室四王三侯列传》:“更始君臣闻而心忌之,以稷为抗威将军,稷不肯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