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宋仁宗景祐三年 (1036) 置,掌纠合宗室族属加以训导,接受族属词讼,纠其违失,有罪即劾奏,法例不能决者奏请裁决。总管宗室服属远近之数和赏罚规式,每年录存亡之数报宗正寺。设知大宗正事、同知大
即“直隶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,汉置,为郡太守属吏,掌功曹及诸曹事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州郡》)。《后汉书·苏不韦传》:“后太傅陈蕃辟,不应,为郡五官掾。”
官名。唐武则天圣历(698—700)中始以夏州领防御使。安史之乱期间,置于大郡要害之地,或称防御守捉使,掌本区军事防务,位在团练使下。唐朝后期,诸州刺史不带团练使者多加此衔,或与团练使互兼。诸道不设节
官名。宋置,掌巡河道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巡检司》。
官署名。①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又作“会稽司”。初名“内官监”,顺治十七年 (1660)改“宣徽院”。康熙十六年 (1677) 改会计司。掌本府帑项出纳及庄园地亩之事,兼办选用宫女、太监等事。设郎中
官名,俸六百石,掌公主家文书薄籍印鉴等事。见《汉官》或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宗正》“诸公主家……”注。
官制术语。指以黄金为装饰的斧,本为帝王征伐专用。《尚书·牧誓》: “王左杖黄钺,右秉白旄以麾。”后成为皇帝出行时的仪仗。三国以后极少数重臣在出征时假授黄钺,为皇帝授予的最高恩赐。其拥有的权力大于使持节
官名。宋神宗熙宁九年(1076)置,为太医局副长官,选差知医事者充任。
官署名。战国楚置。负责供应王室饮食的机构。《太子镐铭》:“集尌(厨),太子之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