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医院判官
官名。为太医院内部首领官。金制从八品,员额一人,掌诸医药,总判院事。为正五品,员额二人。
官名。为太医院内部首领官。金制从八品,员额一人,掌诸医药,总判院事。为正五品,员额二人。
见“牌符”。
官制术语。①魏晋南北朝时期寒士、寒人出任之官职,一般品阶较低,而且政事较为烦碎,如南朝梁时流外七班中的诸王国低级属官、台省令史等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》上。②魏晋南北朝时期在士族所任的流内官中,亦有清浊程
官名。北齐置,司州西市署长官,从七品。
官名。见“某部族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管西部少数民族事务。前期多以征西、安西将军领此职,统兵,镇凉州或敦煌,兼任当地军事长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三品下,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。北齐沿置,从三品。
官署名。金宣宗兴定六年 (1222)改劝农司置。职掌劝课天下农耕,兼巡视监察、采访公事。正二品。设大司农一员为长官,下设司农卿三员、司农少卿三员、知事二员。后又于各地置行司农司,各设卿、少卿,巡察各地
“刺史”的尊称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司关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掌关门的禁令及征收关税。北周地官府司门下大夫所属有司关中士,正二命;司关下士,正一命。所掌与《周礼》的司关同。
见“十猛将军”。
清朝县丞之别称。清朝县丞的别称,丞为长官之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