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金大定二十年(公元1180年)于尚辇局设收支都监,掌给受之事,秩正九品。泰和四年(公元1204年)设同监,大安二年(公元1210年)省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以禳祷之术治疗疾病。《论语·子路》: “人而无恒,不可以作巫医。”《管子·权修》: “上恃龟筮,好用巫医,则鬼神聚崇。”
官名,三国魏置,位低于将军高于都尉、掌征伐、驻守或奉诏出使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正始元年,太守弓遵遣建忠校尉梯儁等奉诏书印绶诣倭国。”
官名。亦作“敦长”。战国时置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“能五人一屯长。”后地位稍高,然仍属低级军吏。《汉书·陈胜传》:“发闾左戍渔阳九百人,胜、广皆为屯长。”颜师古注: “人所聚曰屯,为其长帅也。”东汉将军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商贾贸易之官。《仪礼·聘礼》:“贾人西面坐,启椟,取圭垂缫,不起而授宰。”郑玄注:“贾人在官知物贾 (价) 者。”
官署名。宋朝礼部所属机构,掌印造、保管度牒。
官名。少皞时设此五官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祝鸠氏,司徒也;鴡鸠氏,司马也,鸤鸠氏,司空也;爽鸠氏,司寇也;鹘鸠氏,司事也。五鸠,鸠民者也。”注:“鸠,聚也,治民上聚,故以鸠为名。”
审刑院简称。
官名。主持科举考试的官员。金朝以职位高者一人充任,余为同考试官。另有词赋试官、经义试官、策论试官、监试官、试律官等。后隶考试院。
封号名,地节四年汉宣帝封其外祖母为博平君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四年春二月,封外祖母为博平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