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大都河间等路都转运盐使司

大都河间等路都转运盐使司

官署名。蒙古国初期,立河间税课达鲁花赤清沧盐使所,后创立运司,立提举盐榷所,又改为河间路课程所提举沧清课盐使所。元世祖中统三年(1262),改为都提领拘榷沧清课盐所。至元二年(1265),以刑部侍郎、右三部郎中兼沧清课盐使司,不久又改为河间都转运盐使司,下辖清、沧、深三盐司。八年,改为都转运使司。十九年,以户部尚书行河间等路都转运使司事,寻罢,改立清、沧二盐使司。二十三年,复立河间等路都转运司。二十七年,行以户部尚书行运司事。秩正三品。隶户部。掌场灶榷办盐货。下设盐场二十二所,各场置司令一员,从七品,司丞一员,从八品。


官署名。元置,属户部。掌场灶榷办盐货。元初置河间税课达鲁花赤清沧盐使所,后创立运司,立提举盐榷所,又改为河间路课程所,提举沧清课盐使所。中统三年(公元1262年)改都提领拘榷沧清课盐所。至元二年(公元1265年)以刑部侍郎、右三部郎中兼沧清课盐使司,旋改立河间都运盐使司,立清、沧、课三盐司。十二年(公元1275年)改为都转运使司。十九年(公元1282年)以户部尚书行河间等路都转运司事,旋罢,改立清、沧二盐使司。二十三年(公元1286年)改立河间等路都转运司。二十七年(公元1290年)改令户部尚书行河间等路都转运使司事。次年,改河间等路都转运司。主官有使二人,正三品;同知一人,正四品;副使一人,正五品;运判二人,正六品。首领官有经历一人,从七品;知事一人,从八品;照磨一人,从九品。延祐六年(公元1319年)颁分司印,巡行郡邑,以预私盐之弊,所辖有盐场二十二所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高等检定考试

    国民党政府检定考试的一种。见“检定考试”。

  • 右金紫光禄大夫

    官名。北周置,为朝中官员的加官,无具体职掌,八命。详见“金紫光禄大夫”。散官名。北周置,秩八命。参见“金紫光禄大夫”。

  • 第一不领人酋长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一不领民酋长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视四品。

  • 绥东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四绥将军之一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班,拟四平将军; 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四平将军。

  • 大理院民科第二庭

    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民科主管,掌理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。

  • 库曹

    官署名。东晋初置,隶御史台,掌审核厩牧牛马市租。设侍御史掌其事。后分为外左库、内左库二曹。

  • 侍右郎中

    官名。宋朝吏部侍郎右选置,参掌本选之事。参见“侍郎右选”。

  • 典事

    官名。三国魏尚书诸曹置为属吏,掌庶务,七品; 殿中监亦置,九品。晋朝黄沙御史置,七品。南朝宋、南齐有外监典事。《宋书·恩幸·阮细夫传》:“佃夫以告外监典事东阳朱幼”。《南齐书·高帝纪下》:“有司奏遣外

  • 户部总科员外郎

    明朝户部总科佐贰官。洪武六年(1373) 置,二人,协掌科事。十三年罢。

  • 江西清吏司郎中

    官名。简称江西司郎中。①明清户部江西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,改江西部郎中设,一人。南京户部江西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满洲司官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