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院看守所所长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大理院附设看守所,始置。定额一人,从五品,奏补。掌羁管现审人犯,总理所中一切事宜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大理院附设看守所,始置。定额一人,从五品,奏补。掌羁管现审人犯,总理所中一切事宜。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湖广司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三至五人。后增至八人。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。皆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
见“甲琫”。
僧官。北魏以法果为沙门统,其后又以师贤为僧统。唐朝废,改立僧录。见宋代赞宁《僧史略中·僧统》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少府,为甘泉居室令副贰,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改为昆台丞,员五人。官名,为甘泉居室狱的副长官,佐令掌拘禁犯人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北面官,统领永昌宫各地丁户,征调兵丁。永昌宫共有提辖司四处,为南京、西京、奉圣州、平州。
即“警巡院”。
吏名。辽朝北枢密院佐吏,在掌北院头子事下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军官,统领龙卫军。
官名。元至元十一年(公元1274年)置生料野物库,隶尚食局,二十年(公元1283年)拟内藏库例,改为大都生料库,隶尚食局,定秩为从五品。设提点二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二人,副使三人。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汉始置,《洪范五行传》说:“田曹共畜养。”其职掌在于劝农。北齐于京县置田曹掾,紧接在户曹之后,而外县不设田曹,似京县田曹为分户曹之职,专司田宅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