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院民刑事处
大理院内部机构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大理院书记厅。其初分设民事科与刑事科,旋分设民事一至四科、刑事一至二科,均由书记官兼任科长。
大理院内部机构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大理院书记厅。其初分设民事科与刑事科,旋分设民事一至四科、刑事一至二科,均由书记官兼任科长。
①官名。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,属“外帘官”。凡乡、会试后,均选书吏将试卷另誉他纸,再送考官评阅,以防舞弊。且选官监督誊写,称誊录官,简称“誊录”。其充当誊写之书吏亦称“誊录”。②清朝方略馆等机构中充
官名。即贼曹掾史。《后汉书·党锢列传 ·岑晊传》: “太守弘农成瑨下车, 欲振威严, 闻晊高名,请以功曹,又以张牧为中贼曹吏”。汉朝郡国府有贼曹,其掾吏或分左、右、中,主管盗贼事。官名,即贼曹掾史。汉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(977)置,掌受纳绫锦院及西川所输锦,鹿胎、绫、罗、绢等物。真宗大中祥符元年(1008),并入内衣物库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十七年(公元1948年)五月十三日国民党政府重新修正公布《行政院组织法》,设立资源委员会,为行政院各部会之一,掌理全国资源的调查、开发、管理等的行政事务。次年三月,行政院缩小组织,本会裁
学官名。金始置府学教授,元沿置于散府,秩从九品。明清亦置,明制秩从九品,清制秩正七品,掌府学生徒训迪之事。参见“教授”。
散阶称号。金朝置,为武职从八品上之封阶,乃三十四阶之第二十九阶。元朝袭之,升为从七品,敕授。明朝未置。清朝为武职正九品之封赠,属十八阶之第十七阶。乾隆五十一年(1786)始增此称。初,绿营正九品无封赠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职金上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理有关金、玉、锡、石、丹砂、空青的戒令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职金中士、正二命;职金下士,正一命。隶属于秋官府掌朝下大夫。
官名。明置,为通政使司官员,协助长官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等事,分左参议、右参议,各一人,皆正五品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通政使司》。
蒙古语,意为“守门者”。汉译“户郎”、“户者”。 别译额䦍赤、额兀迭臣。 蒙、元怯薛执事之一,掌宿卫门禁。中书省、宣徽院下也设有玉典赤多人。吏员名。蒙古语,意为“守门者”
官文书名。即举状,又称荐削。宋朝中、高级官员作为举主,每年一次或两次,向朝廷推荐选人改为京官,每递呈一纸举状,推荐一名选人,称为一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