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寺狱
监狱名。北齐改廷尉为大理寺,廷尉狱亦改称为大理寺狱。隋唐沿置,唐制大理寺狱拘禁诸司有罪者及左右金吾卫捕获人犯。宋初大理寺审核全国奏案而不从事审判,故废大理寺狱。元丰改制,复置大理寺狱,元祐中复罢,绍圣中复置。自后不废。元不设大理寺,故无大理寺狱。明清以大理寺主管复审、平反,故亦不设监狱。
监狱名。北齐改廷尉为大理寺,廷尉狱亦改称为大理寺狱。隋唐沿置,唐制大理寺狱拘禁诸司有罪者及左右金吾卫捕获人犯。宋初大理寺审核全国奏案而不从事审判,故废大理寺狱。元丰改制,复置大理寺狱,元祐中复罢,绍圣中复置。自后不废。元不设大理寺,故无大理寺狱。明清以大理寺主管复审、平反,故亦不设监狱。
杂任职名。唐宗正寺诸陵台置,献陵、定陵、泰陵各三百人,昭陵、乾陵、桥陵各四百人,永康、兴宁二陵各一百人;诸太子陵各三十人,合计二千一百人,掌守陵墓。
官名。西汉武帝置,掌西域诸屯田。自张骞通西域,李广利征伐大宛后,轮台、渠黎皆有屯田卒数百人,置使者、校尉领护,以给外国使者。后车师、乌孙、焉耆等国皆有屯田,亦以校尉领之。宣帝神爵二年(前60)置西域都
官署名。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二人。
官名。隋朝国子寺置算学,设二员,从九品下,文帝开皇十三年(593)国子寺罢隶太常,不置。唐朝高宗显庆元年(656)复置,隶国子监,设二员,从九品下,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算法;二分其经,以《九章》
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方式之一。亦称拟注,由吏部四选、兵部及转运使司等拟定奏准后执行。
官名,汉置,为太后卿,掌太后车马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·孝崇匽皇后》:“和平元年,梁太后崩,乃就博陵尊后为孝崇皇后……宫曰永乐。置太仆、少府以下,皆如长乐宫故事。”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雨伞和旱伞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间曹操置,为杂号将军,第五品,位在奋武将军之上。金、元置,有武散官怀远大将军。明沿置,改怀远将军,从三品,初授。清初沿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三品之封赠。乾隆二十年(
见“军机值房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要塞砲兵、工兵军士以下之补充,要塞砲兵、工兵之常备、续备、后备官兵之册籍,并勘查建筑台垒,划分台垒区域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