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区名。都所指为:(1)大邑。《广雅·释地》: “五里为邑,十邑为都。”王念孙《广雅疏证》认为是虞夏的制度。商代畿内外就有不少都邑,西周时“都”为卿大夫的采邑,其规制小于国。《左传·隐公元年》:“大都
官署名。金朝在各府镇置都军司,掌军率差役,巡捕盗贼,总判军事,并与录事同管城隍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“左武伯中大夫”的省称。
官署名。十六国汉刘聪置。以左司隶为长官,掌管左司隶部民,领户二十余万,下设内史,每 一内史领万户。见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置,与抚东、抚西、抚北将军合称四抚将军。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,地位相当于征南将军。
官署名。治北宋都城开封之事。长官牧、尹以亲王充任,但不常置,而设权知府事一人,以待制以上充任,为实际长官。受理京城狱讼,小案可专决,大案则上奏。凡户口、赋役、道释占籍京邑者,会其帐籍,颁其禁令。其属有
官名。唐玄宗天宝九载(750)国子监广文馆置一员,从七品上,肃宗至德(756—758)以后废。学官名。天宝九载(公元750年)广文馆置知进士助教,后罢知进士之名。参见“广文馆”。
官名。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,改辟雍司成置,总领国子监及内外学校之事,凡学校之事,皆许专达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委任依附其政权的少数民族首领为之,可世袭。北齐沿置。有“第一领民酋长”,“第二领民酋长”“第三领民酋长”等,详见各条。官名。北魏地方制度,除在汉族地区实行郡县制度,以护军制度统治汉人以外
官名。三国蜀置,统兵,位在后军师下,后护军上。官名,三国蜀置,掌统兵,位在后军师下、后护军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