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城巡警总厅厅丞
官名。员额、职掌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厅丞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员额、职掌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厅丞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东宫三少之一。亦尊称“宫保”。位居太子少师、少傅下。其设置、职掌、品秩同“太子少师”。官名。掌辅佐太子。西晋曾置此官,东晋不置。北魏、北齐、隋、唐、宋、清等朝皆置。唐代少保为从二品,掌晓三师德行
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八月二十一日公布的《江浙农作物改良委员会组织规则》规定,其职掌为:决定江浙农作物改良方针,审定江浙农作物改良计划,协助本会所定计划的实施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为兵部的主官,全称为殿前兵部夏官,设正、又正、副、又副四人。参见“朝内六部”。
官名。清末地方劝学所之主管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禀承该管长官办理劝学所一切事务,兼充县视学。
官名。唐置左右神武军,设大将军各一人,正二品;统军各一人,正三品;将军三人,从三品。掌总领衙前射生兵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》。
三国魏关押质任的机构。官亦作宫。《三国志·魏明帝纪》裴松之注引《魏略》:“保官空虚,初无(资)〔质〕任。”参见“质任”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细民争讼。叶尔羌设一人。秩五品。
官名,汉置。汉朝公府及郡国分曹办公,曹的正长官称“掾”,副长官称“属”或“史”。但也有称“副掾”的。《史晨后碑》载鲁国孔庙置副掾及百石卒史。
(1)宋代地方治安军之一。隶属于各地巡检司,与县尉司的弓手共同维持地方治安。(2)金代诸路军之一。司警捕之事。
文书名。清朝奏折之一种,凡以某一事件奏知皇帝之奏折即为“专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