垦牧司
官署名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农林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开垦,移民;二、牧畜改良;三、荒地处分;四、种畜检查和兽疫;五、垦牧团体;六、其他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,分理司事。次年本司撤销。
官署名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农林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开垦,移民;二、牧畜改良;三、荒地处分;四、种畜检查和兽疫;五、垦牧团体;六、其他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,分理司事。次年本司撤销。
官名。北宋哲宗绍圣四年(1097)置,以小使臣充任。参见“巡检”。
见“议曹从事”。官名,即“议曹从事,”详此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修理道路事项。
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官名。金置京西规运柴炭场,掌规运柴炭之事。设官有使,从八品,副使,正九品。
官名。清朝神机营总理文案处之职官。咸丰十一年 (1861) 设,二人。位翼长、委翼长之后。协掌章奏文移。
即皇后,配皇为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下》:“(赞曰)祁祁皇,言观贞淑。”注:“祁祁,众多也。,亦俪也。观,示也。言诸后皆示其贞淑。”
官制用语。“摄行”,也写作“行摄”,即代理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帝尧老,命舜摄行天子之政。”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:“由大司寇行摄相事。”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朕深思厥意,云‘为皇帝者’,乃摄行皇帝之事也
功臣封号。明朝置。武臣因功封公、侯、伯爵者,如特奉圣旨,可得封。
官名。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,以散骑常侍一人为学士者充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