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唐代后期,在用兵前后为控制地方秩序,始置制置使。宋置制置使司,以制置使为主官,为一路至数路地区的统兵大员,掌经画边防军务。其性质略同于招讨使而地位稍逊。政和中,熙秦用兵,以内侍童贯为之,仍兼经
官名。见“三司勾院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。宣统二年(1910),随司改属海军部。掌厘定海军各类训练章程,稽核训练成绩,筹拟雇用练船、教员、洋员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见“提点刑狱公事”。
1、指称少数民族首领或统领军队的乡豪、宗主。也称渠帅、渠魁。详“渠帅”、“渠魁”条。2、唐朝掌管沟渠水利的乡官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都水监》。
官名。知事之副贰。唐德宗贞元十二年(796)始号,授苏弁度支郎中、副知度支事。
宋朝阁名。仁宗庆历元年(1041),以寿昌阁改名。嘉祐八年(1063)英宗即位后,藏仁宗御书、御制文集于阁内。治平四年(1067)神宗即位,以英宗御书附于此阁,置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恩数与龙图阁同。徽
即“护三巴校尉”。
官署名。宋初置,为宦官机构。太宗淳化五年(994),改为黄门。
骑吏名,属执金吾,负责宫外巡逻及非常事,天子出行,掌导从。共二百人,无品秩,比吏食俸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》。《后汉书·张酺传》:“窦景家人复击伤市卒,吏捕得之,景怒,遣缇骑侯海等五百人欧伤市丞。”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