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征将军
官名合称。即征东、征南、征西、征北将军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置,三国魏沿置,二品。晋朝、南朝宋三品; 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之二十三班; 陈二品、秩中二千石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一品中,二十三年改二品。北齐沿置。北周八命。隋朝为散号将军,正六品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罢。
四位将军的合称,即征东将军、征西将军、征南将军、征北将军。凡将军皆掌征伐。汉魏置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一·四征将军》。
官名合称。即征东、征南、征西、征北将军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置,三国魏沿置,二品。晋朝、南朝宋三品; 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之二十三班; 陈二品、秩中二千石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一品中,二十三年改二品。北齐沿置。北周八命。隋朝为散号将军,正六品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罢。
四位将军的合称,即征东将军、征西将军、征南将军、征北将军。凡将军皆掌征伐。汉魏置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一·四征将军》。
使职名。唐僖宗广明 (880—881) 中为堵截黄巢西进所置各路统兵官,齐克让为汝、郑把截制置都指挥使,张承范为把截潼关制置使。其后,偶有设置。
清制,凡遇典礼及朝会期,文武百官按品级分班,各依位行礼,称班位。官员上朝时列班的位次。汉制依本秩而定、当时的秩即表示官员地位的高低。魏晋以后,班位在原则上均依本品而定。至隋炀帝时规定,班位以品的高下为
官署名。明朝刑部河南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福建、云南、贵州十三清吏司的总称。各掌其分省刑名,量其繁简,带管所分直隶府州、在京衙门。司各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
宫廷作坊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广储司。掌承造铜锡器皿等事。设司匠、领催七人,各种匠役一百零五人。
官名。清置,为国史馆的事务长官。满、汉各一人,分由内阁侍读学士、侍读及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各官派充,掌章奏、文移及管理吏员、差役等事。
清代的汉兵。清初招募的汉兵,其营旗为绿色,后来即称驻各省的汉兵为绿营兵或绿旗兵。清代各省驻兵,其初以旗兵为主力,中叶以后,由于绿营兵额的发展,变为以绿营兵为主力。绿营兵的兵种分为马兵与步兵,沿江沿海之
见“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”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六年(1083)大理寺置,由大理卿、少卿、丞主管,掌覆议断司所断公案。
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。东曹掌二千石官员的任命和调动及军吏事。东曹议令史掌对东曹事务的顾问应对和参谋议论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胡质传》:“(胡质)入为丞相东曹议令史。”
官名。明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 于詹事府置。一人,从八品。与左、右司直郎及左清纪郎共掌太子东宫弹劾、纠举之事。不常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