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

①百官通称,相对民而言。②战国后期指秩位较低的官员。秦汉分长吏、少吏。一般秩位在四百石至二百石者为长吏,百石以下为少吏。历代沿称。明清称衙署房吏书办无俸禄而供事于官者。清朝分京吏、外吏两类,京吏有供事、儒士、经承三种,外吏包括书吏、承差、典吏、攒典,均由民间选充。宗人府、内阁、翰林院、詹事府供事考取,内廷三馆及修书各馆供事由内阁、翰林院等衙门供事送馆,则例馆供事由本衙门经承、贴写充补,儒士由经承转补,其余皆募充,五年役满更换。凡经制之吏,五年役满可考职,经堂官、总督、巡抚考试后,京吏取十之七,外吏取十之五;一等晋从九品,二等为未入流,咨报吏部给照,注册备于铨选。事繁京吏及乌里雅苏台供事,役满免考职,京吏掣签,授从九品,未人流职; 乌里雅苏台供事议叙,授府经历,皆注册备选。


1、百官的通称,与民相对而言。

2、汉朝称职位低的官员曰吏。官俸四百石至二百石的为长吏,百石以下的称斗食、佐史称少吏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除籍

    官制用语。又称削籍、落籍。宋朝学制和官制中的一项规定。太学生严重违犯学规,或请长假满一年,即予除籍。官员犯某些罪过,以除籍为处分,降为平民。文武官因故亡没者,例皆除籍。(1)指官员开除名籍,为官员处罚

  • 尉曹

    官署名,汉置,掌卒徒转运事,其长官称掾,副长官称属,为公府属吏。见《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》。

  • 天皇

    传说中的上帝。古时所谓三皇中第一位就是天皇,其次是地皇、人皇。统治天者称天皇,统治地者称地皇,统治人者称人皇,也称泰皇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古有天皇,有地皇,有泰皇。”皇帝的称谓。《新唐书·高宗本

  • 圆坛大乐礼器库

    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,掌收储有关礼器。设专知官、库子各一人。

  • 太常礼仪院使

    官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二品。太常礼仪院长官。置二员。下设同知二员,正三品; 佥院二员,从三品; 同佥二员,正四品; 院判二员,正五品; 经历一员,从五品。官名。元置,秩正二品,员额二人,为太常礼仪院的长官

  • 孤稳斡鲁朵

    即“崇德宫”。

  • 田曹行参军

    官名,田曹长官。南齐王、公、督府置,掌田曹事。梁、陈、北齐同。梁自三班至流外五班,陈自八品至九品,北齐自七品上至八品上。隋朝亲王府置,从七品,高祖开皇三年(583)改司田行参军,炀帝大业三年(607)

  • 怀德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,拟电威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拟武猛将军等号。

  • 副本

    文书名。清朝题本之抄录本。清制,京内外衙门缮具题本进呈,需另缮录一份存内阁备查。题本奉旨后用朱笔批写,抄录本则依红本以墨笔批录。初贮皇史宬,乾嘉以后另设副本库于太和门东。

  • 军法司司长

    官名。①清末陆军部军法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掌军法司事。② 清末海军部军法司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军法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