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知北院宣徽事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宣徽北院官员,在北院宣徽副使下。
官名。辽代宣徽北院设此官,为该院副贰长官。辽代宣徽院相当汉族官制中的工部,但也不完全相等。辽代宣徽北院,掌北院御前祗应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·宣徽北院》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宣徽北院官员,在北院宣徽副使下。
官名。辽代宣徽北院设此官,为该院副贰长官。辽代宣徽院相当汉族官制中的工部,但也不完全相等。辽代宣徽北院,掌北院御前祗应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·宣徽北院》。
官名。辽为南面官。东京留守司长官兼治辽阳府。一般以朝廷要员充任。下设副留守、判官、推官等职。金朝以留守带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,秩正三品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无此官。北周夏官府司勋下大夫所属有司录上士,正三命;司录中士,正二命。职掌不详。
官名合称。正和监为二官。秦汉皆置,属廷尉,掌刑狱审判。西汉时有正、左监、右监各一人,秩千石。正为廷尉的副长官。东汉时置正及左监各一人,省右监,属吏一百四十人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、《后汉书·
官署名。西晋武帝置,为尚书三十四曹之一,设郎主其事。南朝宋,隶都官尚书。南朝沿置。北齐尚书省度支尚书置,掌戎仗器用所须事,以郎中一人领之。隋初隶兵部尚书,置侍郎一人。文帝开皇六年,置员外郎一人,司其籍
官名。又称赞务、赞理。隋炀帝时置,佐太守理郡务,上郡正五品,中郡从五品,下郡正六品。后又加置通守,改赞治为丞,位在通守下。
隋朝以戎号上柱国、柱国、上大将军、大将军、上开府仪同三司、开府仪同三司、上仪同三司、仪同三司、大都督、帅都督、都督为散实官;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,其开府仪同三司改升从一品,位次王公。
官名。十六国时越质诘归自称此号。《晋书·乞伏乾归载记》: “陇西太守越质诘归以平襄叛,自称建国将军,右贤王。”
官名。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,其在印曹者称为印曹御史,掌刻印。晋及南朝沿置之。
军事机关名。国民党政府在接近战地的城市设置,作为备战的临时性组织。一般由驻军长官任城防司令,司令部的组织不固定,所辖部队亦由驻军中抽调。
官吏因犯罪而被撤职。见《汉书·王尊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