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竹副监
官名。唐朝司农寺司竹监次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。
官名。唐朝司农寺司竹监次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。
内官名。南朝陈置,文帝天嘉(560—566)初定为五职之一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左武候为左候卫而置,为十二卫大将军之一,一员,正三品,总其府事,并统诸鹰扬府。唐初沿置,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左金吾卫大将军。
①官署名。东汉灵帝(168—189)置,积蓄私藏,收天下之珍,以宦官掌之。三国魏沿置,以中署监为长官。南朝宋后废帝(473—477)初,省御府而置,隶少府所统右尚方令,掌作御刀、绶剑及诸玩好器物。南朝
清朝外官缺分之一。属此缺者有江苏之太仓、上海等十县,浙江之仁和、海宁等十七县,山东之诸城、胶州等七州、县,广东之东莞、香山等十三县,福建之闽侯等九县之佐贰、首领官。其历俸升擢与边俸同,俱三年俸满有政绩
官署名。即“祠祭清吏司”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礼部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)改革官制,礼部新置各司均无“清吏”字样,祠祭清吏司亦改称祠祭司。职掌仍旧。参见“祠祭清吏司”。
清朝对地方官署中管理收发公文之低级人员统称。清朝地方官署中掌管收发公文的办事人员。
官署名。清朝特置管理蒙古事务之机构。崇德元年(1636)置,以承政为主官,又设参政等官佐之。崇德三年(1638)以蒙古部落尽来归附,改置理藩院,遂废。官署名。清初置,见“理藩院”。
爵名。其称始于南北朝,指皇族中封王者。《隋书·百官志上》:“陈承梁,皆循其制官”,“其亲王起家则为侍中”。隋朝以国王中皇伯叔昆弟、皇子为亲王,以别于嗣王。正一品。始置亲王府,并设官属。唐朝因之。玄宗开
官名。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十月北洋政府设置,直属大总统。蒙古宣慰使得设置行署办公,设参议六人,由宣慰使聘任;秘书长一人,秘书二至四人,随员六至十人,均由宣慰使派充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阁所属办事机构。掌拟、缮满文票签,发递“本报”,知照有关衙门抄录明发谕旨,登录“上谕簿”等事。设满侍读三人,满中书二十人,蒙古中书二人,满贴写中书八人,供事四人。此外,还有委署侍读,无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