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职统称。隋、唐、宋指居曹而有执掌的官员。唐朝,三公及省、台、寺、监、卫府、东宫、王国、州县、镇戍等官为职事官。北宋前期,省、部、寺、监之官多为寄禄官,而以差遣为职事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
官名。北魏设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说:“建国二年(公元339年),初置左右近侍之职。无常员,或至百数,侍直禁中,传宣诏命。皆取诸部大人及豪族良家子弟仪貌端严、机辩才干者应选。”
侯为秦汉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爵的第二级,在这一级中,以功大功小、食户多少不等。十万户侯,意即该侯的食邑是十万户的税租。《汉书·陈胜项籍传》:“番君将梅鋗功多,故封十万户侯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置,掌主财政。各设度支使一人掌司事,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等库官协助办事。宣统元年(1909),黑龙江省裁,其事隶民政使司兼理。官署名。清光绪
官名。武官统称。春秋时晋国上、中、下三军均设尉,主发众使民。战国时,赵国设中尉,掌京师警卫。各国又设国尉、都尉等,秦国曾以国尉为武官之长。县、郡所设掌一县或一郡之兵政。秦始皇统一天下后,中央设太尉等,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雕刻玉器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即材官,详“材官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推广教育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各府、厅、州、县均有。置视学一人,兼充学务总董,遵照奏定学堂章程,劝办小学,以逐渐推广普及教育。宣统二年(1910),改为府、厅、州、县长官
官名,三国吴置,出入禁中领兵征伐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綝传》:“遣侍中左将军华融、中书丞丁晏告胤取据。”
官署名。宋卫尉寺所属有左右金吾仗司各一,判仗司官以诸卫将军以上官充任。掌殿内宿卫,皇帝外出时奉引仪仗。南宋时转属兵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