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刑太常伯
官名。即刑部尚书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刑部尚书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刑部尚书为司刑太常伯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刑部尚书》。
官名。即刑部尚书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刑部尚书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刑部尚书为司刑太常伯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刑部尚书》。
少皞部落氏族首领名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爽鸠,鹰也。鸷,故为司寇,主盗贼。”参见“少皞”。
官名。与太子少傅并称太子二傅。西汉初掌保养、监护、辅翼太子,昭、宣以后兼掌教谕训导。秩二千石。与太子少傅同领太子门大夫、庶子、洗马、舍人等东宫官属。新莽改名太子师。东汉复故,秩中二千石,掌辅导太子,不
西夏职官封号。授与七品官,称为文孝恭敬东南姓关上立土。下有诚珍礼劳、才益、目审等数种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水”。
晋及南朝时称太常所居官署为太常府。
官名。北齐始置,为鸿胪寺次官,四品上。历朝沿置,亦称鸿胪寺少卿。隋初置一员,四品上,炀帝增为二员,从四品。唐朝从四品上。高宗、武则天时曾随本寺改名同文少卿、司宾少卿,寻各复旧。北宋前期为四品寄禄官,不
官名。西汉置,属少府。为西织令副职,成帝河平元年(前28)西织更名织室后罢。官名,为西织室的副长官,佐西织令行施职事。参看“西织”条。
官名。元至元七年(公元1270年)置甸皮局,十四年(公元1277年)定秩为正七品,二十一年(公元1284年)改隶大都留守司。掌岁办熟红甸羊皮二千余件。设大使一人为主官,管匠三十余户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黄户局”。官名。北齐鼓吹署令所属有黄户局丞,掌供乐人衣服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)于各王府分置,设左、右傅各一人,从二品,以文武要臣充任,以辅弼诸王。九年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