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标
清朝凡为总督、巡抚、提督、总兵分守险要之副将,均称协标。
清朝凡为总督、巡抚、提督、总兵分守险要之副将,均称协标。
官名,汉置,为郡太守的佐吏,掌监督诸县,因其分为五部,故又称五部督邮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后为郡督邮,送囚至司命府,囚有重罪,援哀而纵之,遂亡命北地。”《后汉书·钟离意传》:
官名。清末弼德院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二人,特简。掌全院事务,主持院会,签发奏咨文件。官名,清朝宣统三年置,掌参预机密,朝夕论思,并审议洪疑大政。其佐官有:副院长一人,顾问大臣三十二人。参议十
即“殿中侍御史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三不领民庶长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视七品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雍熙(984—987)中置,为骐骥院副长官。其后,用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为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,改武臣阶
官名。辽北面官。长宁宫都部署司官员,协助都部署处理日常事务。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有一、二、三等测量长,其军阶分别为上尉、中尉、少尉,掌陆军测量事务。
官名。北齐皇子及诸王国置,员二人,位在典府丞之下。
黄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黄帝”。
见“治中”。官名。简称治中,掌文书案卷等,东汉至隋多沿置。详“治中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