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道监察御史
官名。明朝各道监察御史的合称。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于都察院下置浙江、河南、山东、北平、山西、陕西、湖广、福建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十二道监察御史,各道置监察御史三至五人,正九品。十七年,改正七品。建文二年 (1400)改十二道为左、右两院。成祖夺位后,复旧制。永乐元年 (1403) 改北平道为北京道。十八年,罢北京道,增设贵州、云南、交阯三道,遂成十四道。
官名。明朝各道监察御史的合称。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于都察院下置浙江、河南、山东、北平、山西、陕西、湖广、福建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十二道监察御史,各道置监察御史三至五人,正九品。十七年,改正七品。建文二年 (1400)改十二道为左、右两院。成祖夺位后,复旧制。永乐元年 (1403) 改北平道为北京道。十八年,罢北京道,增设贵州、云南、交阯三道,遂成十四道。
职官封号。西夏置。授与末品官,称为文孝恭敬东南姓关民忍地。下有义平、识睦、益荣、谋便、蔽集等五种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南掌客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北洋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沿清代成例设置,目的在于笼络蒙古王公。设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二月二日,在整个北洋政府时期一直存在。设都翊卫使一人,翊卫使四人,副翊卫使六人,翊卫官八人。就在京蒙古王公
官名。西汉置,属水衡都尉,主上林诏狱囚徒,有丞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属水衡都尉,掌管上林诏狱囚徒,东汉省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·水衡都尉》。
官名。详见“永巷令丞” 。
官名,汉时西域龟兹国置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,为地方性长官,掌千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龟兹国》。
官名,金朝置。正五品,掌殿前铺设、帐幕、香烛等事。其佐官有使、副使、值长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官名。金宣徽院所属有仪鸾局,掌殿庭铺设、帐幕、香烛等事,以提点为主官,其下置直长、收支都监、同监。
唐德宗贞元二年(786) 以诸色举人中有能习《开元礼》者,同一经之例,选人不限选数许习,但问大义一百条,试策三道。全通者超资与官; 义通七十条,试策通两道以上者,放及第; 散官能通者亦依正官例。九年以
官场用语。宋朝殿试合格礼部正奏名举人,分为五甲,以黄纸写榜,称为黄甲。
官名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五月丁亥,改礼部为司宗时,由礼部中大夫改名,仍属春官府。佐大宗伯卿掌礼仪的制订与执行,下设司宗上士、司宗中士、司宗旅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五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