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官
警官名。清末内外城各巡警分厅所辖分区警署的长官。以七品警官充任,总厅隶民政厅后,改称区长。承分厅的指挥、监督,管理辖区内警察事务,并指挥监督巡官以下从事本区内外勤务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三月二十五日内城总厅定巡警区署的职掌,总务类包括警事、机要、文牍、统计、会计、庶务事宜;行政类包括护卫、治安、正俗、外事、户籍、营业、建筑、交通事宜;司法类包括刑事、警法事宜;卫生类包括清洁、保健、防疫、医务、化验、戒烟事宜。
警官名。清末内外城各巡警分厅所辖分区警署的长官。以七品警官充任,总厅隶民政厅后,改称区长。承分厅的指挥、监督,管理辖区内警察事务,并指挥监督巡官以下从事本区内外勤务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三月二十五日内城总厅定巡警区署的职掌,总务类包括警事、机要、文牍、统计、会计、庶务事宜;行政类包括护卫、治安、正俗、外事、户籍、营业、建筑、交通事宜;司法类包括刑事、警法事宜;卫生类包括清洁、保健、防疫、医务、化验、戒烟事宜。
亦称“秋试”。明清时乡试每隔三年的八月间在各省省城举行,因其时值秋季,故亦称秋闱。闱是考场的意思。参见“乡试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掌四帐皇族政教,隶于大惕隐司。设大内惕隐、知大内惕隐事、大内惕隐都监等职。
官府文书名。宋朝监司帅守每月初一向皇帝进表问候起居,以代朝参,称起居表。若皇帝持服,官员所上贺表亦改称起居表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由金银局改置,秩正六品,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。后升从五品。置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参见“金银局”。
官名。清末税务处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负责节制全国各海关华人、洋人,管理总税务司及各关税务司征税事。其副职为帮办税务大臣。二者均以大学士、尚书、侍郎充、后改大臣、副大臣充。官名,清朝置,掌
官名。北魏置,协掌尚书省仪曹事务,隶仪曹尚书。见《魏书·公孙表传》、《游明根传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隆祥使司。原为平江田赋提举司,文宗天历三年(1330)改善农提举司,掌大承天护寺田产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1、官名,京城雒阳十二城门的门亭长,属城门校尉,掌守卫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(雒阳)凡十二门。”注:“十二城门,门一亭。”2、州郡府门的门亭长,掌通报、纠察等。下属有门吏、门卒。后世州郡多沿置。《后
明代陪都之称。见“陪都”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九年(589)遣柱国韦洸安抚岭外,仁寿四年(604)又以杨素为河北道安抚大使,皆为行军主帅之兼职。唐太宗贞观(627—649)初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,有安抚、巡察、存抚等名,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