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魏置为统兵武臣,位在大都督之下。西魏亦置。元末朱元璋置为大都督府副长官,正二品。吴元年(1367)更定官制,改置为大都督府长官,正一品。明洪武十三年(1380)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,遂置为各
官署名。简称西夏提刑按察司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设于元世祖至元六年(1269),治司于宁夏府路 (今宁夏银川)。至元十二年,改为陇右河西道提刑按察司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有监、少监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于蒙藏院与东省特别区法院,掌翻译事务。
官名。即“四川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设置于内廷之中,专纠内官礼仪有失及妄为不法者。详见“典礼司”。
官署名。为元朝侍卫亲军机构。设于武宗至大四年 (1311) 闰七月,辖十千户所,屯驻大都周围四十三处隘口。仁宗皇庆元年 (1312),改为隆镇卫亲军都指挥使司。
杂职掌名。唐代置于上、中、下州,无品,专掌州仓出纳。其下有仓史佐之。
官名。京辅都尉府次官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置一员,从四品。
见“岁贡”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