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总河
清代河道总督的副职。见“河道总督”。
清代河道总督的副职。见“河道总督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刑部司长官,掌杖、鞭、徒、流、死五刑的判决与执行。下设小刑部下大夫、小刑部上士、小刑部下士以佐其职,领司刺上士、乡法上士、遂法上士、稍法上士、县法上士、
武官名。北周置,正职为上士。副职为倅长中士。参见“六率”。
宫名,帝母所居。有时也用来代指帝母太后。其所属官吏有长乐少府等,掌长乐宫。参看“长信宫”条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被贬责到两广或江西瘴烟远恶和水土恶逆州县,称南行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外膳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
对“公主”的尊称。皇帝的女儿称“公主”。《后汉书·窦宪传》:“宪恃宫掖声执(势),遂以贱直(值)请夺沁水公主园田,主逼畏,不敢计。后肃宗驾出过园,指以问宪,宪阴喝不得对。后发觉,帝大怒,召宪切责曰:深
州分职吏名。北魏置于诸州,见“州市令”。
清朝绿营军官副将之别称。清代副将别称协台。详“副将”条。
官名。战国楚置为工官,掌冶铸器物。《铸客鼎铭》: “铸客为大句(后)脰(厨)官为之。”
官名。归化属蒙古土默特部,清天聪八年(公元1634年)归附于清王朝,崇德元年(公元1636年)编为两旗,以其部长为左右翼都统,并予世袭,后以土默特部无可任为都统之人,定为由京中简放都统,往驻其地,仍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