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用司
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筹拨京协各饷,稽核各项工程领款、一切例支杂支札库、河工海塘岁修款项、路矿邮电本利、福建船厂经费报销及一切官有财产出入事宜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三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度支部。掌筹拨京协各饷、稽核各项工程经费、路矿邮电本利、福建船厂经费报销以及一切官有财产出入各种事务。设郎中四人,员外郎六人,主事四人。司内分置支应科、协饷科、工需科、京饷科、实业科、庶务科,以分理本司事务。
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筹拨京协各饷,稽核各项工程领款、一切例支杂支札库、河工海塘岁修款项、路矿邮电本利、福建船厂经费报销及一切官有财产出入事宜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三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度支部。掌筹拨京协各饷、稽核各项工程经费、路矿邮电本利、福建船厂经费报销以及一切官有财产出入各种事务。设郎中四人,员外郎六人,主事四人。司内分置支应科、协饷科、工需科、京饷科、实业科、庶务科,以分理本司事务。
官名,金朝置。从八品,掌收买官中所用诸物。其佐官副使一员,正九品。都监四员,从九品,掌支应等事。见《金史百·官三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及军中职官。见“朝上典官”、“军中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。掌煎熬硝磺。分设于朝中与军中,朝中的为天朝典官,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;军中的为各军典官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(1284),掌大名路民户内织造段匹等人匠,秩正六品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隶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下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兵部所属二司之一。康熙三十年 (1691) 设。掌边门稽察事务。凡因公事出入边门者,由守边官察单验放,随时呈报,由盛京将军衙门按季报部查核。此外,仓官、驿官、守边官等缺,亦由本司拣选题
官署名。清末最高行政机构。宣统三年四月(1911年5月)设。由总理大臣一人、协理大臣二人、以及外务大臣、民政大臣、度支大臣、学务大臣、陆军大臣、海军大臣、司法大臣、农工商大臣、邮传大臣、理藩大臣各一人
官名。南朝梁置,列为五德将军之一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六班,与智威将军等代旧征虏将军; 普通六年 (525)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六班。陈沿置,改为五威将军之一,拟四品,比秩
泛称主办文案的官吏。刀、笔为古代书写工具,故称。《战国策·秦五》:“臣少为秦刀笔,以官长而守小官。”职权较小,故又称刀笔吏。《史记·汲黯传》:“天下谓刀笔吏不可以为公卿。”后代称讼师为刀笔,是指其笔利
官制用语。宋朝于定员以外,额外加派官员主管或处理某事,称添差。此仅有其名不管实事,则称添差不厘务。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宋制,于正额外再额外添派官员主管或处理某事,称为添差;或仅有其名而不处理政务者,则称
官名。突厥领兵官,即“右杀”。突厥武官名,即右卫。《资治通鉴》唐天宝元年:“以其子葛腊哆为西杀。”注:“突厥以其亲属分掌东西兵,号左右杀,亦曰东西杀。西杀,右杀也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又称“长春路钱帛司”。设于长春州,掌钱币铸造等事。始置于兴宗重熙二十二年(1053)。设都提点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