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度支
意思是专判度支。度支本是户部所属一司,唐代中期以后,往往特派大臣专判度支,也许是户部原来的官员,也许是户部以外的官员,名称或为度支使,或称知度支事,或称勾当度支使,与判户部及盐铁使合称三司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官名。度支本是户部所属四司之一,唐代中期以后,因军事繁兴,筹措军费的需要,常特派大臣专判度支,所派者可能本是户部的官,也可能是户部以外的官。后来都独立于户部之外,或称度支使或称知度支事,或称勾当度支使。判度支与判户部及盐铁转运使其官署合称三司。参见“三司”。
意思是专判度支。度支本是户部所属一司,唐代中期以后,往往特派大臣专判度支,也许是户部原来的官员,也许是户部以外的官员,名称或为度支使,或称知度支事,或称勾当度支使,与判户部及盐铁使合称三司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官名。度支本是户部所属四司之一,唐代中期以后,因军事繁兴,筹措军费的需要,常特派大臣专判度支,所派者可能本是户部的官,也可能是户部以外的官。后来都独立于户部之外,或称度支使或称知度支事,或称勾当度支使。判度支与判户部及盐铁转运使其官署合称三司。参见“三司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县政府的佐治人员。依照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九月内政部判定的《县政府办事通则》的规定,其办公处为秘书处,掌理机要,总核文件,承办职员进退,典守印信及办理其他不属于各科的事
官署名。清末商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掌管商业银行、各业赛会各事,并本部经费报销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各二人。三十二年,商部改农工商部,改为庶务司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商部。掌管税务
官名。北魏置。明元帝泰常(416—423)间叔孙建自广阿镇将除使持节、都督前锋诸军事,楚兵将军、徐州刺史,率军进攻南朝宋。见《魏书·叔孙建传》。
官名。明清地方学校之学官。明洪武二年(1369)始置。各府州县学均设一人。分别为府学教授、州学学正、县学教谕之副职,分掌教授生徒之事。清朝相沿未改。官名。清代儒学设此官,在府学,为教授之副,从八品;在
官名。南宋时分临安府城外内为南北左右厢,各置厢官以听民讼,分使臣十员以缉捕盗贼。分六都监界,分差兵一百四十八铺以巡防烟火。后罢城内二厢官,惟留城外二厢官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总理全院事务,监督审判官等各官并所属各级审判厅应行事宜。官名。清末设置,为大理院的长官,见“大理院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掌管淮海津,七品。晋朝沿置,七品。北魏称监淮海津都尉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是为从六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从九品上。西魏、北周称淮海都尉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淮海津,晋沿置。北
官名。三国魏置,宦官张当曾任此职。见《三国志·曹爽传》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监黄门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曹爽传》:“又以黄门张当为都监,专共交关,看察至尊,候伺神器,离间二宫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箭工中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,西汉置。《史记·大宛列传》:“单于死,左谷蠡王攻其太子自立,国内乱,(张)骞与胡妻及堂邑父俱亡归汉。汉拜骞为太中大夫,堂邑父为奉使君。”注:“(奉使君)堂邑父之官号。”应为散官,无所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