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
官名。明洪武十三年(1380)罢中书省,其官属尽革,唯存中书舍人。正统1(436—1449)后,内阁置东诰敕房(与西制敕房相对而言),选中书舍人处其中,掌书办文官诰敕,翻译敕书,并外国文书、揭帖,兵部纪功、勘合底簿,遂为专职。秩从七品,无定员。
官名。明置,属内阁、见“内阁诰敕房”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三年(1380)罢中书省,其官属尽革,唯存中书舍人。正统1(436—1449)后,内阁置东诰敕房(与西制敕房相对而言),选中书舍人处其中,掌书办文官诰敕,翻译敕书,并外国文书、揭帖,兵部纪功、勘合底簿,遂为专职。秩从七品,无定员。
官名。明置,属内阁、见“内阁诰敕房”。
即东、西、南、北中郎将的合称。详见各条。官名合称,即东中郎将、西中郎将、南中郎将、北中郎将。详见各条。
武官名。见“诸都部署司”。
官之属员。《管子·七法》: “货上流则官徒毁。”
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“王舅不宜备九卿”,见《汉书·冯奉世传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流外三品蕴位。
官署名。又称大都南城警巡院,设于元成宗大德九年(1305)十一月,隶大都路都总管府。秩正六品。置达鲁花赤、警巡使各一员,副使二员。
官制用语。南北朝时期,一些中央官员兼任地方郡守、县令,但不理事,主要是为取得其禄秩,称带,也是皇帝的一种恩赐。《魏书·裴延俊传》:“时高祖以(裴)聿与中书侍郎崔亮并清贫,欲以千禄优之,乃以亮带野王县,
紫宸殿学士简称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火药。
官名。即“文选司员外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