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侍省都知
官名统称。即宋朝内侍省左班都知与内侍省右班都知。
官名统称。即宋朝内侍省左班都知与内侍省右班都知。
官名。清末置,属典礼院。掌管筵宴,备办祭品,稽核各项典礼应用的酒醴、牲牢、庶羞等。所属有佥事、录事若干人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大护国仁王寺及昭应宫财用。世祖至元十一年 (1274) 建寺,立财用规运所,秩正四品。十六年,改为总管府。武宗至大二年(1309),改都总管府,秩从二品,不久升为会福院,置院使五员。
官名。春秋时吴国置。吴王夫差时吴国军队分中军、左校、右校。左、右两校各设司马。左校司马为左校军队的长官,掌其军政。《越绝书·外传吴王占梦》: “王孙骆为左校司马,太宰嚭为右校司马。”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十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前军都督府,在京府军前、燕山左等八卫,及直隶淮安府并淮安等六卫。清顺治元年(1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、孙权皆置。统诸军。三国蜀、吴亦置。官名,东汉末献帝时曹操、孙权都置,统各军。三国时蜀也置。
即太子右监门率府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为右监门率府。
官名。南宋以吏部郎官改称,参掌尚书左选之事。
官名。明代十三道御史中,有专管巡视仓场的御史,掌查仓弊。清代监察御史中,有专巡视京、通各仓御史,称巡仓御史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专差御史名。明宣德九年(公元1434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罚。被贬谪官员送指定地区予以管制,称编管。此种处罚重于安置,而稍次于勒停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凡官员得罪,削除名籍,其情罪轻者处以“送某州居住”;情罪稍重者称为“安置”
吏名。宋朝客省、閤门司置,转勒留官后,理七选,许出官为县主簿、县尉。流外官名。宋置于客省、閤门,承长官之命,办理各种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