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
(1)清代士兵,经制的(即国家常设的)称为兵,非经制的称为勇。清末新军士兵分为目与兵两级,又各分正副。参见“目兵”。(2)北洋政府规定,兵的地位在军士之下,分为上等兵、一等兵、二等兵三级;海军则分一等兵、二等兵、三等兵,一等练兵、二等练兵。(3)国民党政府称军士之下的兵为列兵,亦分上等兵、一等兵、二等兵三等。
(1)清代士兵,经制的(即国家常设的)称为兵,非经制的称为勇。清末新军士兵分为目与兵两级,又各分正副。参见“目兵”。(2)北洋政府规定,兵的地位在军士之下,分为上等兵、一等兵、二等兵三级;海军则分一等兵、二等兵、三等兵,一等练兵、二等练兵。(3)国民党政府称军士之下的兵为列兵,亦分上等兵、一等兵、二等兵三等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各以布政使司为别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山东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
官名。主管以野兽皮革制作器物。一说为殷朝官名。 周朝属司空, 分函人, 鲍人, 人, 韦人,裘人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之六工,曰土工、金工、石工、木工、兽工、草工”。郑玄注: “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分左、右,左单右双,各八人,共十六人。称为左一引赞、右二引赞等。职同检点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王府东王府属官,掌朝会赞礼。各设左一引赞、右二引赞至左七引赞、右八引赞,计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所设的委员会中有的以主席为主官,如国民政府所属的首都建设委员会,地方政府所属的委任职公务员铨叙委托审查委员会。
官署名。别称银台。明清管理章奏文书之中央机构。命名通政,系以政比水,“欲其常通”之意。掌内外章疏臣民密封申诉之事,凡在外题本、奏本,在京之奏本,并受而进之。明洪武十年(1377)置。设通政使一人,左、
1、官名,掌领兵作战。《汉书·吴王濞传》:“吴少将桓将军说王曰:吴多步兵,步兵利险……”。2、民国军制,高级军官称将,分上将、中将、少将三级。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。见“将官”。
官名。西汉右扶风置都尉。东汉初罢之。安帝时以羌族犯边,三辅有陵园之守,复置右扶风都尉,并设诸曹掾史。官名,汉置,俸比二千石,掌右扶风军队,维持地方治安。东汉初省,安帝时因羌族犯边,三辅有陵园,需要守护
①清朝八旗组织之基层编制单位,即“牛录”。②官名。清朝八旗组织中基层编制单位牛录之长官,满语称牛录额真、牛录章京。顺治十七年(1660)定汉名为佐领。定制: 满洲六百八十一人,蒙古二百零四人,汉军二百
官名。明朝掌管各府佛教事务的官员,洪武十五年(1382)始设,一人,协都纲掌教事。未入流,无俸禄。清朝沿置,详“副都纲”。
官名。宋朝初年置,以朝臣充任,使出守各郡,以革五代藩镇之弊。掌总理郡政,宣布条教,导民以善而纠其奸慝,以时劝课农桑,旌别孝悌,及赋役、钱谷、狱讼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