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
官署名。太平洋会议期间,中国提出修改税则要求,会议所订立的关税协定中规定,俟各关系国家批准后三个月内,由中国政府召集会议。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十二月十九日北洋政府公布《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章程》,决定成立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,隶属于外交部,由外交总长、次长兼任正副处长。筹备工作虽在逐步具体进行,由于帝国主义各国拖延支吾,没有结果。
官署名。太平洋会议期间,中国提出修改税则要求,会议所订立的关税协定中规定,俟各关系国家批准后三个月内,由中国政府召集会议。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十二月十九日北洋政府公布《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章程》,决定成立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,隶属于外交部,由外交总长、次长兼任正副处长。筹备工作虽在逐步具体进行,由于帝国主义各国拖延支吾,没有结果。
官名,东汉置,为右都候之副,掌佐右都候行施职事。详“右都候”条。
官名。汉朝郡县所属职吏,主盗贼事,亦称门下督盗贼。东汉末年丞相府、将军府亦置。三国因之。晋朝骠骑以下及大将军不开府者置之,员一人。北朝北魏州府及北齐清都郡亦置。官名,为“门下督盗贼”的省称,汉代官府皆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武安局”。
清代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如康熙五十年(公元1711年)曾以上谕任命徐元梦为额外内阁侍读学士;雍正时授尹泰为额外大学士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负责户籍的清定。《魏书·外戚传上》: “太和(477—499)中初立三长,以(闾)庄为定户籍大使,甚有时益。”
官名,汉时西域尉犁国置,掌佐王治国。《汉书·西域传下》:“尉犁国,王治尉犁城……尉犁侯、安世侯、左右将、左右都尉、击胡君各一人,译长二人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信都局”。
官名。《考工记》有鲍人。《说文解字》说:“鞄,柔革工也,从革,包声。《周礼》曰柔皮之工鲍氏。”北周依《周礼》置鞄工中士,正二命,鞄工下士,正一命。属冬官府司皮下大夫。
官名。即朔方节度之号。唐太宗贞观十四年(640)置,以护突厥。
官署名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地方行政官的任用;二、地方行政官的叙等、进级;三、地方行政官的褒奖、恤赏;四、地方行政官的惩戒;五、土司承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