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狱名,汉置,也称掖庭诏狱,属掖庭署,掌治皇后贵人以下至宫人之犯法者,有时也囚禁宗室近臣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·和帝阴皇后》:“十四年夏,有言后与朱共挟巫蛊道,事发觉,帝遂使中常侍张慎与尚书陈褒于掖庭狱杂
官名,清朝置,为翰林院长官,满汉各一人,掌国史笔翰,备左右顾问。侍读学士以下,掌撰著、记载、祭告郊庙神袛、撰拟祝文、恭上徽号、册立册封、撰拟宝文及赐内外文武官祭文碑文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志二》。参看“翰
军阶名。清末新陆军上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,始置。为上等第三级,任统领官,秩视副将,阶从二品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军佐冠以军医、制械等字样。
武官名,汉元帝初元元年置,俸二千石,掌屯兵抚护西域诸国。属官有丞、司马、候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“戊己校尉”注:“有戊校尉,有己校尉……处西域之中抚诸国也。”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改太子左虞候副率置,为太子左清道卫率副贰,置二员,从四品上。中宗神龙元年(705) 复改左虞候副率,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又改定为左清道率府次官。北宋太宗至道元年
官名。唐朝左、右金吾卫属官,置一员,掌分察六街徼巡,入夜则以骑卒巡行、武官暗探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上林苑监属署之一。永乐五年(1407)置,设典署一人,正七品,署丞一人,正八品,录事一人,正九品。掌苑地内饲育鹅、鸭、鸡之事。嘉靖(1522—1566)时革典署。参见“上林苑监”。官署名
官名。即“湖广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淳化三年(992)置,隶教坊,以内侍一或二人监领,下设押班二人,有乐工百余人。掌军乐。后乐工增至二百余人。南宋沿置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贮藏军械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