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金署,为审官院副长官,从四品,位在知院下,与知院共掌奏驳除授失当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审官院》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置,从六八品下,武散官,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。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置,从六品下,武散官,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中置,掌市易抵当钱物之事,隶太府寺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,令开封府界不及万户县镇系商贩要会处并置,委监当官兼领。
官名。①春秋战国晋置。又称 “候”、候奄、元候。主侦察敌情之军官。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 “司马、马空、舆帅、候正、亚旅皆受一命之服。”杜预注:“候正,主斥候。”②北周置。负责警卫候望。《周书·刘雄传》
指官吏于本职之外所加领的其它官衔。汉朝凡侍中左右曹、诸吏、散骑、中常侍皆加官,所加或列侯、将军、卿大夫、将、都尉、尚书、太医、大官令至郎中,无员,多至数十人; 给事中所加或大夫、博士、议郎、掌顾问应对
官名。明清道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道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一人,正八品。康熙十三年(1674)定设一人,亦为正八品。依例升迁右演法,缺出由右至灵升补。
宋朝宫观官名。徽宗政和七年(1117),令天下州军皆设神霄宫,无道观处则以僧寺改建。重和元年(1118),诸路各置提举,以转运使兼任,选通判为同提举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)罢。
官名。①明朝南京官。永乐十九年 (1421)设,一人。隶南京兵部尚书,以公、侯、伯充任。节制本区各卫所,兼领中军都督府事。掌南都一切留守、防护之事。②明朝镇守地方之武官。设于总兵之下,无品级,无定员。
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省试合格待赴殿试举人,遇皇帝居丧,或其即位后第一次取士,则特准免殿试,直接诣殿参加唱名。南宋初,边远地区礼部正奏名举人难以赴试者,亦免殿试,赐同进士出身。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
见“搜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