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三国魏文帝黄初 (220—226)中置,曹真自上军大将军、都督中外诸军事、假节钺转拜此。地位显要,不常置。二品。晋朝不开府者仍为二品,其禄与特进同。如开府,则位从公,进为一品,食俸、置官属皆从诸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军官,各统所治军之政令,设大将军、上将军、将军、小将军等职。
耿直、敢于直言强谏的大臣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蒋济传》:“夫骨鲠之臣,人主之所仗也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冬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铸冶镈类生产工具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有“段氏”官名。 《总序》: “攻金之工, 筑、 冶、 凫、 㮚、 段、桃。 ”贾公彦疏: “段氏为
北洋政府于民国四、五年(公元1915~1916年)间实行学绩试验,于各道设“道试”,京兆属县试与道试相同。道试在道尹所在地举行,每二年一次。道区内中学毕业生或有同等学力、相当资者均可应试。设典试官一人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任用官员之方法。指不拘流品,越等破格任用贤才之例。凡经博学宏词、经济特科、考廉方正等特科选拔,以及会推、保举荐擢之人才,均属此例。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,掌审判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。
官名。隋文帝内官六典之一,置三员,隶尚工,视流外二品,掌内宫财帛出入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户部十三司官员三差之一。疏名上请而任。详见“注差”。
官署名。元文宗至顺二年(1331)置,全国共设十六处,分掌各地僧尼事务。秩正三品,以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为正、副长官,其中总管由僧人担任,其余由宣政院选任。惠宗元统二年(1334)罢。官署名。元至元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