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五计司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初置,附设于平政院,但独立行使其职务。其职权有三:1、于人民未陈诉之事件,得依《行政诉讼条例》之规定,向平政院提起行政诉讼;2、依《纠弹条例》纠弹行政官吏的违反宪法、行贿受贿、滥用
官名,汉置为大司马属官,掌选署功劳等。《后汉书·王霸传》:“及光武为大司马,以霸为功曹令史,从度河北。”
辽朝北面官类名。为专门管理畜牧、冶炼、器物制造等官衙的统称。有诸坊、围场、诸局、群牧、尚厩、飞龙院、监鸟兽等官署。
官名。北周武帝时置,在武候率下大夫之上,仍属夏官府,为武候府长官,统武候兵,其下设次大夫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二十三日公布《道官制》,改观察使公署为道尹公署。公署内部组织与观察使公署同。道尹公署于民国十三年(公元1914年)七月一日起裁撤。参见“观察使公署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右武伯司次官,省称“右小武伯”或“小右武伯”,员二人。佐右武伯中大夫与左武伯中大夫共掌皇宫内外卫禁令,统虎贲、旅贲、射声、骁骑、羽林、游击等六率禁卫军士
官名。北周置。正五命。参见“员外散骑常侍”。散官名。北周置, 见“左员外常侍”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置,四员,正四品下,掌监诸门,检校出入。
宋朝举人参加解试的一种手续。又称请解。即举人向州、府或转运司、国子监、太学等投纳家状,申请应举。获准后,方许参加解试。科举制度中参加解试的一种手续。唐制是由应试士子带着身份、履历证书至所在县申请应举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