予宁
汉朝官员父母去世,皇帝准其在家守丧之谓,有一定期限。哀帝时规定,博士弟子父母死,予宁三年。
汉朝官员父母去世,皇帝准其在家守丧之谓,有一定期限。哀帝时规定,博士弟子父母死,予宁三年。
东宫警卫机构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 2年)改左右内率府为左右奉裕卫,咸亨元年(公元670)复旧。
唐以后对六部侍郎之别称。因尚书称卿,侍郎次之,故曰卿贰。又称“贰令”。侍郎别称贰卿。尚书为卿,故侍郎称贰卿。《旧五代史·职官志》天成三年敕:“累陟贰卿。”参看“侍郎”、“尚书”条。
杂任职名。唐于史馆置装潢直一人,掌书籍装帧之事。
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依照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公布的《公务员任用法》的规定,所有各机关的任用人员,均须填表送铨叙部审查,合格者方能正式任用。此种手续所有文职人员均须履行,如果任用的
清代总理衙门的内部机构,犹如现代的档案室。设提调二人,掌稽察章京及修档案之事,由总办、帮办章京内选派;督修五人,掌督催修档之事;承修五人,掌编辑档案;校对五人,掌校勘档案。另有清档科房供事二十人,掌缮
邮务人员职名。见“邮政总局”。
吏名。汉朝置。掌为诸官驱使清路。小吏名,汉置。1、掌侍夜间在台值班的尚书。《后汉书·钟离意传》:“帝每夜入台,辄见崧,问其故,甚嘉之,自此诏太官赐尚书以下朝夕餐,给帷被皁袍,及侍史二人。”注:“蔡
官名。隋朝内侍省内尚食局长官,置二员,正六品; 以宦官充任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 属于文类科目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官府书契。《周礼·天官 ·宰夫》: “五曰府,掌官契,以治藏。”孙诒让《正义》: “官契,即小宰八成之书契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