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画局都监
官名。金置,见“书画局”。
官名。金置,见“书画局”。
官名。突厥阿史那氏部大臣,世袭其官而无员限。
官署名。北齐设置,属太府寺。掌铁冶之事。各设令、丞为正副主官,诸冶东道又别领滏口、武安、白间三局丞;诸冶西道又别领晋阳冶、泉部、大、原仇四局丞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《通典·职官十五》说:“两汉有决曹、贼曹掾,主刑法。历代皆有,或谓之贼曹,或为法曹,或为墨曹。”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二十四曹参军,其后又置墨曹,设墨曹参军。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驯养猛兽及赞佐射仪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服不氏,下士一人,徒四人”,“掌养猛兽而教扰之。凡祭祀,共(供)猛兽。宾客之事则抗皮。射则赞张侯,以旌居令而待获”。官名
①爵名。周朝诸侯官制士一级爵位的第二等。《礼记·王制第五》: “诸侯之上大夫卿、下大夫、上士、中士、下士,凡五等。”“诸侯之下士,视上农夫,禄足以代其耕也。中士倍下士,上士倍中士。”②新莽官秩名。《汉
海关征税部海班与海事部巡船班所属洋员,低位较低。见“征税部”、“海事部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威海卫管理公署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。平水署次官。参见“平水令”。
官名。见“大理正”。官名。汉以来有廷尉正,北齐始称大理寺正,员额一人。历代沿置。唐制大理寺正二人,从五品下,地位在丞之上,掌参议刑辟。详正科条之事,凡六丞断罪不当,则以法正之。明制大理寺分左右二寺,寺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定额二人,正三品,简任。掌承修订法律大臣之命,总管馆中一切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