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三司都理欠司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掌管举荐州内人才。《梁书·武帝纪中》: 天监七年 (508) “诏於州、郡、县置州望、郡宗、乡豪各一人,专掌搜荐。”
官名。清朝太常寺神乐观之主官。掌观事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一人,正六品。乾隆七年(1742)改隶乐部。八年裁。官名,清置,掌祠祭之乐。明代祭祀之乐由道士掌管,清初沿明制,设神乐观提点一人、左右知观
官名。唐置,见“大理寺司直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新设中央部院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由财政处、户部改设。掌理全国财政,管理田赋、关税、榷课、漕仓、公债、货币、银行及会计度支一切事宜。置尚书一人,左、右侍郎,左、右丞,左、右参议均各
官署名。①宋朝刑部都官司所属机构,掌役人及在京百司吏职考核之事。②宋朝大理寺左断刑所属机构,掌通知吏部等处改降犯案命官官职之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夏采置,但权限更大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夏采司长官,掌帝王丧葬事务。下设小夏采上士以佐其职,领守陵上士、守墓中士、职表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金置典给署,属太府监。本为勾盾署,明昌三年(公元1192年)更名。掌宫中所用薪炭冰烛,并管官户。以令为主官,旧称钩盾使,从六品;下设丞(旧名钩盾副使)、直长。
蒙古语,意为“百”,或用以称“百户”。
官名合称,指郡掾史和县掾史。汉朝郡县分曹办公,掌管一曹事务的正职称掾,副职称史,称某曹掾、某曹史。曹,类似现在的科、局、处。《后汉书·张酺传》:“元和二年,东巡狩,幸东郡,引酺及门生并郡县掾史并会庭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