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管大内公事
女官名。南宋初置,掌知尚书内省事。
女官名。南宋初置,掌知尚书内省事。
官名。明置,掌学校政令,正统元年始设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儒学》。
明清称以殿、阁大学士身分进入内阁办事而为宰辅者。明朝永乐(1403—1424)初年创设内阁,当时入阁者皆编、检、讲读之官,不置官署,不得专制诸司。洪熙( 1425 ) 时始以殿、阁大学士入值内阁,阁职
明清对少数民族地区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。即废除世袭之土官,而代之以流官的统治。始于明洪武二十八年(1395)。时云南越州土知州阿资因作乱被斩,乃废土州,置越州卫。其后时有此举,而规模较大者,一为永乐 (
官名,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乌里雅苏台佐理专员。”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省会警察局督察处的主官,掌督察内外勤务。参见“省会警察局”。
见“殿中虎贲”。
学校名。商代创设,以习乐为主。因为商代建立起一套神权政治体系,特别重视神道设教的方法,“乐”成为助祭媚神的重要工具。瞽宗取“瞽以诵诗,诗以入乐”之义,就是祀神乐祖之处,也是贵族子弟习乐的学校。至周代成
科举制度。进士科考第分五等,上二等即称“进士及第”。元、明、清诸朝规定,经殿试取录者共分三甲,第一甲赐进士及第。共三人,分别称状元、榜眼、探花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,掌占候之事。孙皓时陈训曾任此职,见《晋书·艺术传》。
东宫武官名。见“左右奉御率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