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主客清吏司

主客清吏司

官署名。明、清礼部四司之一,简称“主客司”。明初沿前制,于礼部设主客部。洪武二十九年(1396),改部为清吏司。掌土司及诸蕃朝贡接待、赏赐之事,兼提督会同馆。初设郎中一人、员外郎一人、主事一人,分掌司事。弘治五年(1492),增主事一人,专管会同馆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郎中三人,满洲、蒙古、汉各一人; 员外郎二人,宗室、满洲各一人; 主事二人,满、汉各一人; 以及笔帖式、经承若干人。掌宾礼之事,并司进贡芽茶之额与实录、玉牒告成之颁赏。所属有赏赐科、四译科、芽茶科、火房等机构,分办本司事务,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併入仪制清吏司。


官署名。明、清皆置,为礼部的第三司,掌接待外宾等事。其官有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清代又增满、蒙人员,员数有所增加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礼部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礼部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题差

    任官制度。明朝户部十三司官员三差之一。疏名上请而任。详见“注差”。

  • 都督徼道虎贲

    武官名。三国魏曾以许定为之,不常置,见《三国志·魏书·许褚传》。

  • 大内令

    官名。汉景帝时置,与大农令为平行的官,详见“都内令丞” 。

  • 祠祭署署令

    官名。明洪武十年(1377)于各祠祭署置,一人,正七品,以宦官充任,二十四年改置奉祀,以流官充任,隶太常司(后改太常寺)。参见“祠祭署”。

  • 考察

    任官制度。明朝定为考核官吏之法,分京察和外察,通称大计。分见“京察”、“外察”。明清考课官员方法之一。明制,考察京官称为京察,考察外官称为大计。考察要发现和纠正贪、酷、浮躁、不及、老、病、罢软、不谨八

  • 翰林司

    官署名。宋朝置,属光禄寺,掌供奉果品及茶酒等物,以备游幸、饮宴之用,兼掌翰林院事。设勾当官四人,以诸司使、副使及内侍充任。官署名。宋置此司,属光禄寺,掌供果实及茶茗汤药。见《宋史·职官四·光禄寺》。

  • 开封府右少尹

    见“开封府左少尹”。

  • 州军府参军事

    官名。为州军府不署曹参军名号之一。南朝时宋置此职,《宋书·颜师伯传》记师伯为刘道彦雍州辅国府行参军,后为衡阳正义季征西行参军,世祖徐州安北行参军。世祖镇浔阳,板为参军事,署刑狱。从颜师伯屡任参军有署曹

  • 奏折

    文书名。上行文。又称奏帖、折子。清朝中、后期高级职官向皇帝奏事时广泛使用的一种重要文书。始行于康熙二、三十年代(或云创行于顺治时)。当时皇帝为准确了解下情,特命个别亲近臣僚用密折奏事,附于请安折内,专

  • 侍御扶持

    官名。南朝宋置,为后宫官,比六品。见《宋书·后妃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