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尚食局监
官名。北齐设置,见“中尚食局典御”。
官名。北齐设置,见“中尚食局典御”。
皇帝赐给功臣以享受特殊待遇的一种凭证。又名丹书铁券、金书铁券、金券、银券、世券等。省称铁券。始于汉高祖,后代沿之。原以丹书于铁板,故名。汉朝仅为颁发给臣下的一种封侯及荣誉凭证。南北朝以后,始具有免罪免
官署名。即“武选清吏司”。官署名。唐置,属兵部,掌武官选授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兵部》。
官署名。为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秩正三品。简称右都威卫。世祖至元三十一年(1294)八月,由东宫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改立,仍统扎刺儿、忙兀、兀鲁兀,弘吉刺、亦乞列思五部探马赤军,隶徽政院。顺帝至正十
官署名。宋朝置,隶太府寺,掌收购药材,以供修合汤药出售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。为大理院的长官,见“大理院”。
官名。金太祖建国后,设四勃极烈共掌国政,以习不失为国论阿买勃极烈,意为国家第一勃极烈。习不失死后官废。官名。金朝设有此官,掌管治理城邑。参看“勃极烈”条。
专门学校名。原名警官高等学校,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北洋政府创办,校址设在北京,国民党政府成立后接办,属内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五月内政部修正公布的《警官高等学校规程》规定,警官
接受特别使命巡察地方的官员。汉代除以司隶校尉与刺史经常监察地方之外,还有临时特察之制。特使职权由诏令规定,有时是普遍巡行郡国,一般地察举非法、冤狱和教化,有时则是就特定区域特定事件由诏令派员加以节制和
官名。参见“左玄义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“楚沈尹射奔命于夏汭,葴尹宜咎城钟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