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中央卫生委员会

中央卫生委员会

卫生部直辖机关。国民党政府卫生部为讨论全国卫生设施而设置,依照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十二月十七日公布的《中央卫生委员会组织条例》规定,本会委员定为十三至十七人,由卫生部部长延聘富有卫生学识经验的人员充任,其中卫生部长、次长、技监及中央卫生试验所所长为当然委员。聘任委员任期一年,期满可以续聘。每半年开会一次,以卫生部长为主席。本会设秘书一人,事务主任一人,事务员二至四人,分掌记录、编辑及撰拟、收发、缮校文件并其他一切事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司织下大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织司长官,员一人,掌管全国纺织事务,并管理工匠。设小司织上士以佐其职,领弁工中士、织丝中士、织彩中士、织枲中士、织组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

  • 学部右参议

    官名。清末学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。佐尚书、侍郎核定法令章程,审议各司重要事宜。

  • 酂人

    官名。同“筮人”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参见“筮人”。

  • 大理寺左寺正

    官名。明清大理寺之职官。明朝于大理寺设左、右寺正各一人,分掌左、右二寺事务,秩正六品。清初沿置,各设满洲、汉军、汉各一人。乾隆十七年(1752)改为左、右寺丞。

  • 御营司

    即“御营使司”。官署名。宋建炎元年置,初总齐行在军中之政,后改为只管行在五军营寨事务;其余有关边防措置等事,归三省和枢密院。其官有使(宰相兼)、副使(执政兼)、参赞军事(侍从官兼)、提举(大将兼)。其

  • 译经润文使

    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 (982)译经院建成,中设润文堂,以大臣为译经润文官,润色所译经文。真宗天禧五年 (1021),以宰相为译经润文使。仁宗天圣三年 (1025),又以宰相充任。后皆由宰相兼领

  • 都大将

    武官名。北魏时军镇的主官,多以亲王或鲜卑族人为之,例加将军之号,持节统军,镇摄一方,兼管民事。

  • 主席

    官名。政府组织采取委员制的,其领袖委员称主席。如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、省政府主席。

  • 典经守舍人

    即“东宫典经守舍人”。

  • 资善堂赞读

    见“资善堂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资善堂”。